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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17-04-17 10:24:00信息来源:阅读:

市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恩施市委员会,简称政协恩施市委员会,属恩施市党政机关,主要职责: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bet365备用机关下设办公室、5个专门委员会共7个内设机构。现有在编在职人员23人,聘用 人员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行政单位 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在职实有人数29     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 38人。
 (四)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按照2017年政协工作要点的安排,本年度内主要安排以下工作:1、利用党校等培训教育基地对新任政协委员进行轮训。创建委员微信群,完善“委员之家”网络互动平台。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恩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恩市发〔2016〕3号)精神,加强对基层政协工作的指导,联合市委督查室对基层政协联络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3、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4、积极争取全国政协以及省、州政协的指导、支持,加强与各级政协组织的沟通联系,继续做好与外地政协的友好交往。5、编辑出版恩施文史第31辑《恩施抗战故事》。6、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视察。7、建立提案跟踪问效制度,对正在办理的提案实行跟踪管理,确保所提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建立提案办理网上公示制度,将委员提案和部门回复在网上进行公示,提高提案工作的影响力。8、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农户”活动,采取产业帮扶、项目帮扶、就业帮扶、资金帮扶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三、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8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64万元。其中: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医疗保险、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对个人及家庭补助等支出。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 283 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88.3万元;津贴补贴96.6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7.4万元;奖励性补贴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28.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万元。其中:
  离休费6.8万元;退休费99万元;离休国家津贴3.3万元,离休地方津贴7.6万元,离休奖金2.4万元,退休国家津贴12.9万元,退休地方津贴90.5万元,退休奖金45.6万元,住房公积金 30.9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其中: 
  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 114.2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8 万元。
  4项目支出150万元。其中:
  部门项目支出150万元,包括:政协事务65万元;政协各专委、委员调研视察经费10万元;政协委员培训经费10万元;借调人员经费15万元;九届政协换届会议经费50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委员培训及政协事务支出。其中政协事务包括党建工作、提案办理、文史资料编辑及全会会议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86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3万元,增长1.5%,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7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1.工资福利支出283万元,基本工资88.3万元;津贴补贴96.6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7.4万元;奖励性补贴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2.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28.7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1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万元,离休费6.8万元;退休费99万元;离休国家津贴3.3万元,离休地方津贴7.6万元,离休奖金2.4万元,退休国家津贴12.9万元,退休地方津贴90.5万元,退休奖金45.6万元,住房公积金 30.9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万元。
  项目支出15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0万元,增长7.14%,主要原因是:2016年安排换届资金50万元,但2016年此项工作没有完结,所以2017年再次安排资金50万;2017年政协14名同志调入,财政为这部分人安排借调人员经费15万。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5万元,下降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6辆。
  3、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明细开支情况。增减变动及异常情况说明。其中:
  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5.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6.63万元、培训费3.86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6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86万元、福利费13.3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无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相关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收入解释、功能分类科目解释、经济分类科目解释、本部门特有项目解释、其他需要解释的事项,如: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行政运行2010201: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7. 一般公共服务2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202: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8. 一般公共服务2010205: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2010205指委员视察。
  9.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4: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 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22102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6.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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