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第100号
时间:2018-07-05 09:43:03信息来源:阅读:次
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第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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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胜 恩施市白果国土资源所 13517151315
案由:关于对我市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建议
理由及办法:
近十年来,我市房地产业发展迅速,群众的住房条件不断改善,较好的物业服务提升了群众的居住品质。几乎所有新建商品住宅小区都组建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聘请了物业服务机构,为住宅小区的日常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提供了业主权利实现平台和沟通平台。但是,我市还存在大量的老旧小区,包括企业改制形成的原单位住宅小区、单位迁址遗留下的原单位职工住宅小区、早期房地产开发形成的小型住宅区或者商住小区。这些小区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仍然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没有聘请物业服务机构或自行管理小区,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造成了小区无人管理的情况,住户的安全感、幸福感较低。近年来,有的小区按照“六城同创”的要求进行了部分改造,环境有所改善,但缺乏长久管理机制。因此,建议对我市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
一、城区各办事处展开摸底调查,将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物业管理全覆盖,乡镇符合条件的积极推动试点;
二、在城区各办事处统一管理下,市住建局指导、督促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根据条件设置单一小区物业管理用房或数个小区集中设置物业管理用房;
三、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受业主大会委托,自主决定聘请物业服务机构或自行管理;
四、缴纳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安装小区内安防设备,进行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五、自行管理的小区将相关建设资料委托各办事处专门存档管理;
六、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根据不同情况给与补贴。
主办单位:市住建局
委员名录
- 政协恩施市第九届委员会05-08
- 政协恩施市第八届委员会05-08
- 政协恩施市第七届委员会05-08
- 政协恩施市第六届委员会05-08
- 政协恩施市第五届委员会12-10
- 政协恩施市第四届委员会12-09
- 政协恩施市第三届委员会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