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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文物工作现状及文物 资源保护利用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4-12-05 11:44:31信息来源:阅读:

  市政协调研组
——市政协八届九次常委会议材料之一
 
 
  为全面了解我市文物工作现状,促进对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今年4月至5月,市政协副主席金德钧带队,组织文史专家、部分政协委员和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市文体局、市住建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深入崔家坝镇、白果乡、六角亭街道办事处、小渡船街道办事处,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座谈会等方式,就全市文物工作现状及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文物工作现状分析
 
  (一)文物资源丰富,但保存现状堪忧。全市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8处、州级8处、市级26处。登记在册有重要价值不可移动文物176处。有馆藏文物1838件,属国家一、二、三级珍贵文物44件。对外开放接待观众的文物景点4处,即叶挺将军囚居旧址、连珠塔、中共鄂西特委旧址、何功伟烈士就义旧址。这些文物资源保存现状令人堪忧。有的地处荒郊深巷,无人问津;有的不仅自身存在不安全因素,还成为重大社会安全隐患,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滚龙坝古建筑群、武圣宫、周家石门老屋、中美空军俱乐部旧址、南城门城墙、西瓜碑等。在开放接待的文物景点中,由于规划设计不合理和后期管理不规范,存在面积狭小、功能不完善、周边环境差等问题,不适应现代旅游需要,没有列入本地旅游线路,如叶挺将军囚居旧址、中共鄂西特委旧址、何功伟烈士就义旧址。有的沦落到闭门谢客境地,如文昌祠、武圣宫。一些具备接待条件的景点,没有开发利用,破败不堪,如龙洞陈诚公馆旧址、白衣庵、饶应祺故居、白杨坪万寿宫等。市博物馆文物库房是1989年由十余平方米的杂物间改建而成,没有展室展厅,重要的珍贵文物被借展于州博物馆,已成为州博物馆藏品。大量慕名到恩施市博物馆参观者,都失望而归。
 
  (二)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开发利用任重道远。1984年成立市文物管理所(2010年更名为市文物事业管理局),1989年成立市博物馆,遵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我市文物工作取得一定成绩。1983年修复了连珠塔、文昌祠、叶挺将军囚居旧址纪念馆,2008年叶挺将军囚居旧址纪念馆列为全国免费开放纪念馆。2003年维修了中共鄂西特委旧址、武圣宫,迁建了何功伟、刘惠馨烈士墓。开展了第一、二、三次文物普查,基本摸清了文物底数。成功申报了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但文物工作与现实要求、百姓期盼还存在较大差距,任重道远。一是文物保护与群众享受传统文化生活的要求差距大,没有建成综合性的博物馆,大量文物景点不能开放,出土文物没有陈列。二是文物保护与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不相适应,古建筑成为危房,私人所有文物没有维护激励政策,民间收藏文物被贩卖现象严重。三是文物保护与国家、省、州要求的差距日益增大,文物保护规划编制滞后,没有争取国家项目,全州八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只有恩施市没有列入国家项目库,历史文化名村滚龙坝是2007年3月公布,没有编制保护规划,村落环境极差,古建筑逐年被拆毁。2012年全州获国家、省文物专项补助经费5000余万元,恩施市一分没有。市级投入低,日常保养维护弱,总体考核即将跌入全州中下位。四是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没有有机结合,存在牺牲文物、只重开发的误区,新农村建设中对特色民居没有按文物规划进行保护维修,有乱改乱建、损毁文物现象。
 
  (三)文物干部尽职尽责,但文物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滞后。恩施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现有人员12人,退休3人,在岗9人,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外,还负责相关文物景点的接待开放工作以及全市文物监管、调查、征集、宣传等工作。在职干部中多数是上世纪80年代参加文物工作的,连续工作20年以上,职称低、待遇差、工作条件差、晋职晋级机会少,但都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曾经创造了位居全州前列的辉煌成绩,也涌现了全国文博先进工作者,文化研究成果获国家、省、州奖励。该局现为州级文明单位。随着文物事业的发展,特别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因政府投入低,对文物工作研究少、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部门合力不强,队伍培养不够等原因,造成文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没有正式办公场所、没有文物库房和展室展厅,工作设备差,文物保护单位总体数量、馆藏文物数量偏少,不能较好地发挥文物的价值和作用。文物“四有”(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有记录档案、有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工作不全,很多文物保护单位公布时是相对完好的,由于公布后没有保护措施,致使逐年被破坏成为“破烂”。文物人才——特别是热爱文物事业的年轻干部缺乏,已是青黄不接,后继乏人。调查、征集、研究、考古、陈列、讲解、绘图等专业技能人员缺少。
 
  二、关于加强文物资源保护利用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文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文物的最大价值意义是传承祖国优秀文化遗产,为科研和教育服务,是体现一个地区、一个城市竞争力的优势资源。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认真落实文物保护职责。一是出台《恩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恩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已基本编制完成,要将规划落到实处,必须尽快制订《恩施历史文化名城管理条例》并公布实施。二是出台《施州城址管理办法》。《施州城址保护规划》正在编制中,今年底即将完成上报审批,为使规划实施,建成文物旅游景区,应加快编制管理办法。三是编制《重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对建设用地、项目争取进行规划,建成文化旅游景区,如叶挺将军囚居旧址、连珠塔、文昌祠、滚龙坝古建筑群等。
 
  (二)进一步理顺文物管理体制,强化文物部门职能。一是实行以市政府为主体、主要业务部门牵头、多部门合作的管理体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考核内容,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内容,具体任务可分类界定相关责任。对相对独立、经政府维修可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确定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如武圣宫、中共鄂西特委旧址、白衣庵、饶应祺故居等,可将土地、房产等划拨、归口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管理;对社区文物保护单位归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管理,机关单位所有文物保护单位由管理单位管理,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由所有者管理,接受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监督管理;登记在册的有重要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所在地乡(镇、街道)管理;新发现文物点,经市文物事业管理局认定登记后,由所在地乡(镇、街道)管理;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古村落以市、乡(镇)政府为主体,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配合管理;特色村寨以乡(镇)为主体,市民宗局牵头,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配合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建设,鉴于职责与职能相符,建议将市文物事业管理局明确为实职副科级事业单位,及时充实专业人员,强化队伍,整合资源,合理配置国有资产,规划建设综合博物馆,举办《恩施通史》陈列和文物展示。三是加大投入,将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日常工作经费以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维护保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文物工程重点解决相应项目经费。
 
  (三)进一步开发利用文物资源,繁荣文化旅游。一是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施州城址(含施州城墙旧址、柳州城遗址、西瓜碑、通天洞石刻)建成面积大、文化深厚、生态良好的文物旅游景区。二是恩施六角亭老城可依托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建成“施州古城”文化旅游名片。三是依托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生态博物馆等品牌,建成清江画廊——滚龙坝旅游明珠。四是依托小溪、戽口、杉木坝、红土、巴公墓、蛮王寨、问月亭等特色村寨、古村落、古镇、文化遗址,发展乡村旅游和建立文化主题公园。五是依托丰富的民族民俗文物,建成地域特色鲜明的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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